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核,本次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章程》和《指导意见》的规定。
    2、根据各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我们对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名通过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建民、萧光盛、宋胜军、李木桂、支国祯、陈惟怀、赵立金等,并提请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投票选举。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育基、陈介厚
    二○○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