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29 日在公司本部 深圳市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厦二十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35人,代表股权数11470.1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1%(其中:内 资股6080.784万股,外资法人股2474.016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2915.366万股) ,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1997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470.166万股(其中:内资股6080.784万股,外资法人股2474.016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291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二、《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470.166万股(其中:内资股6080.784万股,外资法人股2474.016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291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三、1997年度报告
    同意11470.166万股(其中:内资股6080.784万股,外资法人股2474.016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291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四、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470.166万股(其中:内资股6080.784万股,外资法人股2474.016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291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五、公司章程修订稿
    同意11470.166万股(其中:内资股6080.784万股,外资法人股2474.016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291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六、1997年度分红派息分配方案
    (1)按照国内会计准则计算,1997年度税后利润计4097.181万元,提取10 %法 定盈余公积金共409.7181万元,5%公益金共204.859万元,其余可供分配利润以及 上一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1998年内不进行分配;
    (2)从资本公积金中提取3681.6864万元,按照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 共转增股本3681.6864万股。
    因会计准则不同,在保证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绝对数额一致的基础上,两 种会计准则下的未分配利润随剩余数作调整。
    同意7967.222万股(其中:内资股2577.84万股,外资法人股2474.016万股,境 内上市外资股291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9.46 %; 反对 3502. 944万股(其中:内资股3502.944万股,外资法人股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0股) ;弃权0股。
    七、《董事会工作守则》
    同意11470.166万股(其中:内资股6080.784万股,外资法人股2474.016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291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八、《更选监事》
    同意11470.166万股(其中:内资股6080.784万股,外资法人股2474.016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291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九、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更改公司性质的议案
    同意11470.166万股(其中:内资股6080.784万股,外资法人股2474.016万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2915.36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以上决议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员姚一村、张艾艾公证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