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4月26 日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发展中心大 厦23层会议室召开了199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199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199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稿的决议;
    六、1997年度分红派息预案分配方案;
    截止1997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年度税后利润为 4097.181万元,经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确认的年度税后利润为1259.1万元, 根据利润分配的孰低原则,董事会决定:
    (1)按照国内会计准则计算,九七年度税后利润计4097.181万元,提取10 %法 定盈余公积金共409.7181万元,5%公益金共204.859万元,其余可供分配利润以及 上一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一九九八年内不进行分配;
    (2)从资本公积金中提取3681.6864万元,按照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 共转增股本3681.6864万股。
    因会计准则不同,在保证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绝对数额一致的基础上,两 种会计准则下的未分配利润随剩余数作调整。
    七、关于《董事会工作守则》的决议;
    八、关于分红派息所得税处理方法的决议:96年度分红派息所得税冲减97年度 未分配利润;
    九、关于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十、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工商登记管理局申请更改公司性质的决议;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