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派息方案经2003年5月28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派息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29,6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56元人民币现金),B股股息按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3年6月2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00:106.11兑换为港币支付,B股不扣税。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派息“方大A、方大B”的股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为2003年7月3日(星期四),除息日为2003年7月4日(星期五)。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3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本次B股股东红利可于2003年7月8日(星期二)通过其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若投资者在2003年7月8日办理了“方大B”的转托管手续,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法人股和高管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