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995年度的分红派息方案于1996年5月20日经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24号文批准,现将本公司1995 年度分红 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按1995年末总股本18000万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20元。
    二、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1996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3:00深交所收市之前持有深方大B股的全体股 东。
    深方大B股分红派息除权日为1996年6月25日(星期二)。
    股权确认日为6月27日(星期四)。
    股息派发日为1996年6月28日(星期五)。
    二、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派息将通过有关托管券商及托管银行转入享有分红权的股东资金帐户。
    2、发起人股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B股股息折算汇率以本公告宣布前一周深圳外汇交易中心每港元对人民币平 均收盘价为准。
    四、本次分红派息期间,方大A股、B股不停牌。
    五、咨询机构:深圳市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井方大城 电话:(0755)6608572转22
    
深圳市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