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方大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公司”) 于2001年6月20日和9月17日分别与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利 和公司”)和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林公司”)签署协议, 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转让给上述两家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此 次股份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的数量和金额:
    经发公司将其所持有的4,711.2万股本公司法人股转让给时利和公司, 转让股 份占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的15.895%,每股转让价格3.08元, 转让总金额为 14,510.496万元人民币。
    二、经发公司将其所持有的1,110万股本公司法人股转让给邦林公司, 转让股 份占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的3.745%,每股转让价格3.55元,转让总金额为3 ,940.5万元人民币。
    三、此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的第一、第二大法人股东分别为邦林公司和时利 和公司。
    四、此次股份转让的目的:理顺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 者,促进本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
    五、时利和公司简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1年6月12 日,法定代表人:马松林 先生。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时利和公司的股东为本公司的高管人员、技术骨 干人员及管理骨干人员等。
    六、邦林公司简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1年6月7 日,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先生。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国内商业、物 资供销业。邦林公司的主要股东为本公司董事长熊建明先生,持有邦林公司85% 的 股份。
    七、时利和公司和邦林公司已向本公司承诺在完成受让股份过户手续后的六个 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邦林公司目前亦无对本公司有任何重组计划。
    八、此次受让本公司法人股的资金由上述两家公司自行解决。
    九、此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的股份总额和股本结构均不发生变化。
    十、此次股份转让前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01年9月21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经发公司 5,821.2 19.640
邦林公司 4,890.0 16.498
集康国际有限公司 2,536.8 8.560
北京证券天坛营业部 257.6 0.869
深圳渔二实业 192.0 0.648
BONY A/C CMG CH INV 123.5 0.417
北京证券上海业务部 118.6 0.400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102.0 0.344
北京财政证券公司 101.8 0.343
TOK YEK SENG 87.9 0.297
十一、此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邦林公司 6,000.0 20.243
时利和公司 4,711.2 15.895
集康国际有限公司 2,536.8 8.560
北京证券天坛营业部 257.6 0.869
深圳渔二实业 192.0 0.648
BONY A/C CMG CH INV 123.5 0.417
北京证券上海业务部 118.6 0.400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102.0 0.344
北京财政证券公司 101.8 0.343
TOK YEK SENG 87.9 0.297
    十二、本次股份转让前6个月内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除副总裁于国安外)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持股数无变化。于国安于2001年7月19日 买入1400股深圳方大0055,现已按有关规定办理冻结。
    十三、备查文件:
    1、经发公司关于出让方大集团法人股的股东会决议;
    2、经发公司关于出让方大集团法人股的董事会决议;
    3、时利和公司关于受让方大集团法人股的董事会决议;
    4、邦林公司关于受让方大集团法人股的股东会决议;
    5、经发公司与时利和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6、经发公司与邦林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