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 公司受让深圳方大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公司”)所持方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1年9月17日与经发公司在深圳市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 让其所持有的方大集团法人股中的1,110万股,占方大集团总股本的3.745%, 转让 总金额为3,940.5万元人民币。
    二、此次股份受让后,本公司共持有方大集团法人股6,000万股, 占其总股本 的20.243%,成为该公司第一大法人股东。
    三、本公司承诺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方大集团法人股,本公司目前也没有 任何对方大集团的重组计划。
    四、本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熊建明先生。经营范围:投资 兴办实业,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本公司股东 为两名自然人,主要股东熊建明先生持有本公司85%的股份, 熊建明先生现时亦持 有方大集团股东集康国际有限公司98%的股份。 本公司不存在受托行使方大集团其 它股份股东权利的事实。
    五、本公司与经发公司之间无直接的产权关联关系。
    六、本公司此次受让股份的资金由本公司自行解决。本次受让股权的投资超出 本公司净资产的50%。
    七、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以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最近6 个月内无 买卖方大集团股票的行为。
    八、熊建明先生至2001年6月25日止共持有方大集团高管股31,500 股该等股份 一直被冻结。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关于受让方大集团法人股的股东会决议;
    2、《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