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8月6日上午在本公 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 本公司监事列席了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等四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二、 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 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1年中期共实现净利润37,516,325元, 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227,483,64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4,999, 968 元。 董事会决定本公司 2001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字[2000]42 号文《上市公司向社会公 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对照本公司的发展需要,作出了申请公募增 发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决议(详见2001年2月6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大公报》),该决议已经本公司 2001 年3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1年3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大公报》), 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 募增发A股的相关事宜。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3月29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 通知》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本公司董事会对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再 次讨论了关于公募增发A股的有关事宜,一致认为本公司具备A股增发的资格,申请发 行新股符合上述新政策的要求。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