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将本 公司向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林公司”)出让所持方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1年6月20日与邦林公司在深圳市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01 年6月18日所签协议作废),将本公司所持有的4,890万股方大集团法人股( 占该公司 股份总额的16.498%)转让给邦林公司,每股转让价格3.28元人民币, 转让总金额为 16,039.2万元人民币。
    二、此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仍持有方大集团发起人股5,8212万股,本公司有关 该股份的转让事宜将于近期公告。本公司不存在委托他人行使该股份股东权利的事 实。
    三、本公司无签署禁止或限制此次股份转让的合同、协议或其它文件, 亦不存 在任何限制此次股份转让的诉讼、裁决或其它情况。
    四、至2001年6月25日止,熊建明先生持有方大集团31,510股高管股, 一直被冻 结。
    五、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最近6 个月内无买卖方大集团 股票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关于转让方大集团法人股的股东会决议;
    2.本公司关于转让方大集团法人股的董事会决议;
    3.《股份转让协议》。
    
深圳方大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