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方大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公司”) 于2001年6月20日分别与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林公司”) 和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利和公司”)签署协议(2001年6月18日 所签协议作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转让给上述两家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先将 经发公司与邦林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经发公司与时利和公司的股份转让 及经发公司与邦林公司的第二次股份转让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股份转让的数量和金额:
    经发公司将其所持有的4,890万股本公司法人股转让给邦林公司,转让股份占本 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的16.498%,每股转让价格3.28元,转让总金额为16,039.2 万元人民币。
    二、此次股份转让后,邦林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法人股东。
    三、此次股份转让的目的:理顺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 者,促进本公司的持续良性发展。
    四、邦林公司简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1年6月7日,注册资金:3,000 万元人 民币,法定代表人:熊建明先生。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 销业。
    邦林公司的主要股东为本公司董事长熊建明先生,目前持有邦林公司85 %的股 份,占控股地位。
    五、邦林公司已向本公司承诺在完成受让股份过户手续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 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邦林公司目前亦无对本公司有任何重组计划。
    六、邦林公司此次受让本公司法人股的资金由其自行解决。
    七、此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的股份总额和股本结构均不发生变化。
    八、此次股份转让前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01年6月18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经发公司 10,711.2 36.14
集康国际有限公司 2,536.8 8.560
北京证券天坛营业部 257.6 0.869
深圳渔二实业 192.0 0.648
BONT A/C CMG CH INV 123.5 0.417
北京证券上海业务部 118.6 0.400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102.0 0.344
OU YONG 102.0 0.344
北京财政证券公司 101.8 0.343
TOK YEK SENG 87.9 0.297
九、此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经发公司 5,821.2 19.640
邦林公司 4,890.0 16.498
集康国际有限公司 2,536.8 8.560
北京证券天坛营业部 257.6 0.869
深圳渔二实业 192.0 0.648
BONT A/C CMG CH INV 123.5 0.417
北京证券上海业务部 118.6 0.400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102.0 0.344
OU YONG 102.0 0.344
北京财政证券公司 101.8 0.343
    十、本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持股数无变化。
    十一、本次股份转让前6个月内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 均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
    十二、备查文件:
    1.经发公司关于出让方大集团法人股的股东会决议;
    2.经发公司关于出让方大集团法人股的董事会决议;
    3.邦林公司关于受让方大集团法人股的股东会决议;
    4.经发公司与邦林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