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度派息公告于2001年5月10日在相关媒体刊登,其中“……每10股 社会公众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0.195元, 扣税后每 10股社会公众股派发现金股息1 .005元人民币……”应更正为“……每10股社会公众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0. 24元, 扣税后每10股社会公众股派发现金股息0.96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并致歉。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