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3月26 日下午在深圳 南海酒店召开,会议实到股东29人,代表股份125,872,342股,占股份总额的59.94 %,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法定股份,会议经过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199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199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四、审议通过199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安达信国际会计师分别进行的审计,本公司1996年度 的税后利润分别为107,258,800.71元人民币和10,789.5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1996年度的利润分配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的 税后利润为基准,提取10%的公积金10,725,880.07元人民币及提取5%的公益金5 ,362,940.04元人民币后,提取76,500,000元人民币为1996年度的分红派息资金, 占公司1996年度净利润总额的71.32%,其中包括1996 年中期已实施的分红送股资 金45,000,000元人民币,另31,500,000元人民币为本公司1996年年终分红派息资金, 即按1996年末总股本210,0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人民币(含税), 剩余利润29,457,707.93元人民币(包括上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分配。
    六、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在1997年适当的时候增量发行3000万股B股的方 案,发行价格暂定为每股港币8.00元至9.00元。所筹资金将用于前处理系统和喷漆 生产线的技术改造。扩大幕墙生产能力的技术改造以及用于补充深圳方大意德新材 料有限公司和江西方大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 关发行事宜及在发行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工商注册资金。
    七、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在1997年适当的时候,采取其它融 资方式募集新项目的发展资金。
    八、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将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
    
深圳市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