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7月25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5年8月4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熊建明先生主持,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本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本公司对下属企业进行整合的议案。
    同意将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强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方大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注销。
    全部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