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4711.2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5.895%)向银行进行质押贷款,质押期限为2004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15日。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