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天马A
    股票代码:0000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2层B3-5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755-8388339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5年8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持股变动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五、本次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通产公司 指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公司 指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深天马、上市公司 指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指根据国资委的批复,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持有的深天马3381.8万股发起人国家股无 偿划转给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的事项 本报告书 指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
    注册资本 :19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3011041282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1527329-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期限 :2000年2月28日至2015年2月28日
    国税登记证号码:440301715273299
    地税登记证号码:440304715273299
    股东名称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邮政编码 :518026
    联系人 :戴海
    联系电话 :(0755)83883390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97.37% 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深天马股份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深天马0股。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有关情况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工作的总体部署,2004年9月,深圳市决定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与深圳市其他两家资产经营公司(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重组合并,组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2005] 689号文的批复,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深天马发起人国家股3381.8万股(占总股本的12.74%)无偿划转至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深天马发起人国家股3381.8万股(占总股本的12.74%),投资管理公司不再持有深天马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投资管理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清偿对深天马的负债、未解除深天马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深天马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持股变动方式
    本次持股变动是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以无偿划转方式办理。
    (四)持股变动内容
    1、股份划出方: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2、股份划入方: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
    3、划转股份的数量:3381.8万股
    4、划转股份的比例:占上市公司股权比例12.74%
    5、划转股份的性质:发起人国家股
    6、批准划转的日期:2005年7月11日
    7、批准划转的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批准划转的文号:国资产权[2005]689号
    四、前六个月内股票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深天马A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六、声明和签署
    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如下: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真
    签字:
    2005年8月2日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的批复》
    3、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深天马股份情况的相关证明
    
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