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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项目:公司公告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2001-01-03 打印

    

    

重要提示

    1、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深天马”) 本次公 募增发A股及发行方案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 230 号 文批准。

    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本次发行网上申购将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新股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经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就本次发行的新股尽快上市达成共识。

    4、本次增发采用网上向原A股流通股股东和其他公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的方 式。《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   5、本次发行经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2000年9月11日召开的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000 万 股,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最终发行数量; 在申购价格等于或超过最终发行 价的前提下,原A股流通股股东最多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1年1月4日)所持股数的10 ∶3获得优先配售;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以询价结果为基础,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协商决定。最终询价区间请投资者留意于2001年1月5日刊登的《深圳天马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股申购价格区间公告》。   6、提请“深天马”原A 股流 通股股东注意,如果持有的“深天马”流通A股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那么在计算可优先配售的股数时,以其股权登记日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深天马”A 股合计数为基数,但原A股流通股股东仅可在与深交所联网的一家证券营业部报单申 购。

    7、网上申购的原A股流通股股东或其他公众投资者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最少 不得低于100股,超过100股的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每一帐户申报数量的上限为999, 000股。

    8、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

    9、本次发行期间发行人已上市A股将安排在刊登招股意向书当日(2001月 1月3 日)上午、申购价格区间公告当日至发行结果公告日上午停牌(2001月1月4日至2001 年1月11日上午)以及刊登《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日上午停牌, 其余时间正常交 易(上述日程安排如遇不可抗力将顺延)。

    10、本《网上发行公告》仅对本次网上发行有关事宜加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 公司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1年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上的《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股招股意向书》。

    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12、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在下述网址查询:

    http://www.p5w.net http://www.tianma. com.cn http://www.gf.com.cn

    释义

    本发行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深天马: 指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原A股流通股股东:指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深天马A股流通股股东其他 公众资者:指除原A股流通股股之外的原A股流通股股东以外其他在深交所开立了股 票帐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可从事股票交易的境内自然人及机构投资者

    本次发行:指根据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9月11日召开的2000 年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募增发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000 万股 的行为

    有效申购:按照本次发行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 且申报价格高于或等于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的申购

    优先认购权:指原A 股流通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按一定比例有优先获得配售的权 力,每个原A股流通股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将不会拨付给其他原A 股流通股股东使 用

    可优先配售的股数:原A股流通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有股数×0.3

    网上申购日/T日: 2001年1月8日,即本次发行中投资者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申 购本次增发A股的日期

    元:指人民币元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和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000万股。

    2、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3、发行对象:原A股流通股股东和其他公众投资者

    4、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申购价格区间。 申购 价格区间以上网发行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或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 值为上限,申购价格区间的下限为上限的7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01年 1月5 日(T-1)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确定的申购价格区间。

    在确定的申购价格区间内,根据网上累计投标询价的结果,以一定的认购倍数由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6、上网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经深天马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全部采取网上 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 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情况决定最终发行数量。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确定,并在申购结束后的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告。

    7、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1月4日,申购价格区间公告日为2001年1月5 日,上网申购日为2001年1月8日,发行结果公告日为2001年1月11日。

    8、原A股流通股股东除去可优先配售的股数之外的其他有效申购可同时参与比 例认购。

    9、本次增发股票简称为“天马增发”,申购代码:“7050”。

    

二、发行方式

    主承销商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在上网申购日指定时间内,将2000万股股票存入 其在深交所开设的股票发行专户,并作为股票唯一“卖方” ,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 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规定的询价方式进行申购委托。 申购结 束后,由深交所系统主机按经核实的资金到位情况统计申购总量。 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并通过深交所主机向投资者根据其有效申购 按认购比例发售股票,具体处理原则是:

    1、确定发行价格后,凡是低于该价格的申购不获发售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网上发行量时,原A 股流通股股东和其他公众投 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全额获配。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量时:

    (1)对原A股流通股股东的有效申购实施优先配售, 配售数量不超过股权登记日 其所持股份的30%(取整,精确到1股),原A股流通股股东有效申购量超过其可优先配 售股数的部分视同其他公众投资者的申购。

    (2)其他公众投资者按以下比例认购股票(取整,精确到1股),

    (最后确定的发行总量—原A 股流通股股东获得优先配售的股数)

    认购比例= ─────────────────────────────

    其他公众投资者有效申购总数+原A股流通股股东有效申购中超过

    优先配售股数的部分

    5、如果按照以上原则配售后仍有剩余股份,则由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组织承 销团进行余额包销。

    

三、申购价格和股数的规定

    1、投资者须在申购价格区间内(包括上、下限价位)申报认购价格,每0.01元为 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申购价格区间以外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深交所电脑系统将 自动剔除。

    2、网上申购的原A股流通股股东或其他公众投资者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最少 不得低于100股,超过100股的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 网上每一帐户申报数量的上限 为999,000股。

    3、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同一帐户的多次申购除首 次申购外,其余申购无效;但是经特别处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帐户可以多次申购,每次 的申购价格必须一致,凡与首次申购价格不一致的视为无效。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帐户卡,尚未开户 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2001年1月8日(T)之前(含该日)办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 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1)凡参加本次询价申购者,必须在2001年1月8日(T)前(含该日) 根据自己的申 购量和申购价格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2)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2001年1月8日前(含该日)在与深交所联 网的证券营业部开设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必须认真、清楚地填写“代理人买入股票委托单”的各 项内容,并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资金帐户(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 申购股票所需的款项)到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 柜台人员 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收委托申购。

    (2)投资者通过自助委托或电话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手 续。

    (3)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同一股票帐户不得在1 个以上证券交易网点 多次办理申购。

    

五、定价及发售

    1、申购确认

    2001年1月8日(T)为申购日, 2001年1月9日(T+1),由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 划入深交所在清算银行中开立的申购资金专户中。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 金不能及时入帐的必须在该日提供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 并确保 2001年1月9日(T+1日)上午申购资金入帐, 所有申购资金一律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 的申购资金专户中。

    2001年1月10日(T+2),进行核算、验资, 由主承销商会同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及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到帐情况进行核查, 并由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交所以申购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确认申购资金, 凡资金 不实的申购一律无效。发行人会同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 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深交所将根据定价结果确认原A股流通股股东的认购数量 和其他公众投资者的认购比例。

    2、公布发行结果

    2001年1月11日(T+3)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布:

    A、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

    B、原A股流通股股东的有效申购获得优先配售的股数。

    C、其他公众投资者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

    3、股票发售

    2001年1月15日(T+5),主承销商将通过深交所主机将向参与网上申购获得配售 的帐户发售股票。

    4、确认认购股数

    参与了申购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申购情况, 对照发行结果公告对其帐户获 得配售的股数进行确认。

    

六、清算与交割

    1、2001年1月9日(T+1)到2001年1月11日(T+3)(共三个工作日), 所有申购资 金由深交所冻结,所冻结资金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归发行人所有。

    2、2001年1月12日(T+4),对未获发售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 返还未获发售部分的申购款;同时将获发售的申购款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到主承销 商指定的银行帐户;主承销商在收到该款项后, 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将该款项划 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3、2001年1月15日(T+5),按申购结果发售股票,登记公司根据发售结果进行清 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将认购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4、网上发行部分新股股权登记由深交所电脑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 由登记公司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本次增发股份的流通

    本次增发A股的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与深交所就本次增 发股份的尽快上市达成共识。

    

八、发行费用

    1、本次上网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上网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从募集资金中扣收,由主承销 商委托深交所按照各参加上网询价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成交金额, 将这笔费 用按比例划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九、推介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加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进行 一对一推介和路演活动。

    有关路演的具体时间、地点(网址)如下:

    现场路演:2001年1月5日下午4点至5点半,深圳市五洲宾馆

    网上路演:2001年1月5日晚7点半至9点半,www.P5W.net

    有意参加现场路演的投资者,可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联系,索取邀请函后出席。

    

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22层南

    电话:(0755)3790775

    传真:(0755)3790431

    联系人:赵扬 王红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8楼

    电话:(020)87555888-539

    传真:(020)87553583

    联系人: 刘芳 佟玉华 罗园园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1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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