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1年5月25 日召开 的第七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注:由于公司于 2001 年1月实施公募增发1650万股A股,经2000年9月11日召开的200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公司增发前滚存利润由增发后全体新老股东共享的决议, 因此以本次增发后总股 本13277万股为基数计,每10股派现金红利为1.7514元(含税), 扣税后社会公众股股 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为1.4011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7月5日,除息日为2001年7月6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深天马”股东。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 户,国有股、法人股及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2.若投资者在2001年7月6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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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