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7年01月13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1月24日上午在航都大厦16层本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了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监事会主席黄高健、监事李刚、蔡峰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高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经营计划》;(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外币业务核算方法”的议案》;(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从2007年1月1日起,公司月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采用固定汇率计算(即上月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末终了,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余额概按当日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人民币差额,除筹建期间及固定资产购建期间可予资本化部分外,其余计入当月损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研究开发支出中的开发阶段支出能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规定。为了有利于企业加大对技术研究的投入,及时跟踪LCD行业发展新动态,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从而保证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将企业做大做强的目标。同意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时,对满足规定要求的开发阶段支出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特此公告。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