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7年01月13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1月24日上午在航都大厦16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董事吴光权、蔡展生、赖伟宣、刘瑞林、由镭、汪名川,独立董事薛延禄、俞永民、华小宁出席本次董事会,监事会主席黄高健、监事李刚、蔡峰及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权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经营计划》(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外币业务核算方法”的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从2007年1月1日起,公司月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采用固定汇率计算(即上月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末终了,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余额概按当日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人民币差额,除筹建期间及固定资产购建期间可予资本化部分外,其余计入当月损益。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研究开发支出中的开发阶段支出能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规定。为了有利于企业加大对技术研究的投入,及时跟踪LCD行业发展新动态,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从而保证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将企业做大做强的目标。同意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时,对满足规定要求的开发阶段支出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韩国天马股权的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04年6月8日与SEKWANG TECHNOLOGIES CO., LTD在首尔(韩国)设立了合资公司“韩国天马公司”,本公司对韩国天马公司的出资额为51万美元,占韩国天马公司51%股份。现为加强对韩国天马公司的控制和支持力度,为更有效的监管其运营情况,使韩国天马公司更好的拓展发展空间,更快的开拓韩国市场,公司拟变更韩国天马公司股权结构,以支持公司的战略目标。变更后本公司的实际出资额不变,合资方SEKWANG TECHNOLOGIES CO., LTD的出资额由49万美元减少至6万美元,我司的持股比例上升为9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永茂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聘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孙永茂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孙永茂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致同意董事会的聘任决定。
    附:孙永茂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孙永茂个人简历
    孙永茂,男,44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4年兰州大学化学系有机化学专业本科毕业,1992年清华大学化学系液晶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进入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工程师,1996年任深圳市科利德精细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任本公司供销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采购部经理,2005年1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