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689号《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上市公司国有股划转的批复》、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国资委〔2004〕294号《关于将深天马等上市公司股权划转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的批复》,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33,8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4%,划转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2005年8月3日公司曾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现将国有股权划转进程公告如下:
    国有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06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完成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3,8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4%。
    2006年4月2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原持有公司33,8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4%;股改后支付对价4,087,033股,现持有公司股份29,730,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