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二○○二年九月十六日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会议七人,实际参加会议五人。会议由董事长黄谭顺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解除〈铜川阳光花园A区住宅楼转让协议〉的协议》。本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解除〈普及型CMOS可视电话专有技术转让合同〉的协议》。本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解除〈深圳宝安龙华A834-0068号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协议》。
    该事项原披露在2002年1月4日的《证券时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的协议书》。
    五、审议通过《解除〈营销策划协议〉的协议书》。
    六、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后有关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
    《股权转让协议书》解除后,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恢复到有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状态。
    七、审议通过公司三名董事辞职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王太川先生、王发友先生和王中楼先生的工作变动及本人提出辞呈,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三名董事辞职。
    八、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
    由于公司总经理罗昕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吴瑜女士和财务总监袁兴田先生的工作变动及本人提出辞呈,董事会一致同意他们辞职。
    九、审议通过增补新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由于公司三名董事辞职,需增补公司新董事。董事会提名增补邓学王景先生、董宗兴先生和田思女士为公司新董事(简历附后),本项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董事长提名新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经理罗昕先生因工作变动及本人提出辞呈,已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邓学王景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
    十一、审议通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新任董事及总经理简历
    邓学王景 :男 ,现年36岁,汉族,湖北省广水市人,中共党员, 清华大学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工程师、副部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部副经理,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资产投资管理部部长。
    董宗兴:男 ,现年38岁,汉族,山东省嘉祥县人,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经济师,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资产投资管理部经济师、副部长。
    田思: 女 ,现年38岁,汉族,广东省梅州市人,中共党员,暨南大学经济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莱茵达集团公司审计部助理会计师,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审计部会计师,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