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10月21日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02年10月21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议程:
    1、审议《解除〈 铜川阳光花园A区住宅楼转让协议〉的协议书》;
    2、审议《解除〈普及型CMOS可视电话专有技术转让合同〉的协议》;
    3、审议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02年10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3、 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 本公司聘请的就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2年10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桂圆路桂花大厦A座M层本公司办公室
    4、联系人:韩珍玉
    5、电话:(0755)8213 1450
    6、与会者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