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在深圳市迎宾馆新园楼14层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 代 表股份92,105,5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6,829,160.00股的67.31%, 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黄谭顺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深圳分部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 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92,105,587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92,105,587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92,105,587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和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14,526, 082 .71元。大会一致同意,200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将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全额用于弥补年初未分配利润的亏损。
    (2)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02年将进一步拓宽经营渠道和通过必要的资产重组,力争取得较高赢利 水平。大会一致同意,2002年的赢利在年终分配一次,股利分配比例为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的50%,分配方式为派现。
    (四)以92,105,587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 务报告》。
    (五)以92,105,587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 报告》。
    (六)以92,105,587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用盈余公积 金、资本公积金弥补未分配利润的预案》。
    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累计为104,050,230.43元,扣除公益金 后的盈余公积金累计金额为1,840,578.66元。
    鉴于公司200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亏损数额(母公司数)达-113,841,289.26元, 经以2001年实现的净利润(母公司数)14,690,652.41元金额弥补后, 未分配利润仍 为(母公司数)-99,150,636. 85元。大会一致同意,将扣除公益金后的盈余公积1 ,840,578.66元和资本公积金97,310,058.19元用于弥补未分配利润,以消除未分配 利润的亏损。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的,是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具有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资格的韩小京律师。韩小京律师对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会议表决程序的合 法性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承担责任。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出席登记的有关原始资料;
    (五)有关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六项议题内容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