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1年11月16日,本公司第三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西安交大开 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和专有技术的议案》,2001年12月21日召开了200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本次重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与会其他股东审议通过 了关于受让西安交大开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和专有技术的议案。现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有关规定的要求,将上 述资产重组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购买资产中铜川阳光花园A区住宅楼已于2001年12月下旬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本公司已向铜川市人民政府领取了编号为建房注册号61026的房屋所有权证。
    2、购买资产中普及型CMOS可视电话专有技术已于2002年3月9 日由西安交大开 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可视电话通用技术文件及子文件、芯片技术资料文件及子文 件、便携式可视电话技术文件、大台式可视电话技术文件、小台式可视电话技术文 件、面包型可视电话技术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移交给 本公司。
    3、按照《铜川阳光花园A区住宅楼转让协议》及《普及型CMOS可视电话专有技 术转让合同》,本公司购买的资产已全部由西安交大开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交付完 毕。
    本公司资产重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资产购买的实施 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同日一并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