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8月3日以传真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总经理、财务部部长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长刘其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