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4年2月12日,由于本公司2003年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根据当时执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本)第九章《特别处理》第二节《财务状况异常的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经过本公司董事会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股票从该日起实施特别处理,本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ST万山",股票日涨跌幅由10%变为5%。
    2005年2月28日,本公司正式披露二○○四年度报告。经过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726,880.35元,净资产为137,347,345.43元,每股净资产为1.004元。
    根据目前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三节《其他特别处理》13.3.1条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不存在该规定的需其他特别处理情形。经本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自2005年3月16日起撤消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万山"变更为"深万山",股票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本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3月15日停牌一天,2005年3月16日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