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参加了本次资产置换工作,在签署自查报告之前最近六个月内没有买卖"ST万山"(股票代码:000049)股票的行为。同时,本公司接到在本次资产置换过程中的知情机构——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均称在签署自查报告之前最近六个月内没有买卖"ST万山"股票。有关知情机构及人员的自查报告已报有关部门备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