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二○○四年二月六日下午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实有监事3 人,实际出席会议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定新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监事会经审阅,认为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本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在2003年度,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