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30日在城建集团七楼会议厅召开了 第三届股东大会,到会股东20人,代表股份数6129.84万股,占总股本的67%,符 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变更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监事会报告;
    5.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听取了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专题说明(1)关于青岛汇泉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对外举债、外方投资的问题:该公司与青岛市中信银行因660万美元 信用证纠纷正在法院审理之中,待该案审理结束才可进一步核实该公司举债问题; (2)关于广联公司清算问题:因该公司至今未向我公司提供会计资料, 故我公司 也无法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财务资料。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青岛汇泉 商业广场的问题以及广联公司清算的问题。
    7.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6年度全年利润总额106万元,提取 公积金10%,公益金5%,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8.听取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报告。
    以上决议已经深圳市福田区公证处公证。
    
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