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06年12月7日,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信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信华”)25%外资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公司收购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北京泛海信华1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公告了股权收购事项。
    截止2006年12月22日,公司与信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泛海信华25%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及与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泛海信华10%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由各方在北京签署,股权收购事项已经北京市商务局以京商资字[2006]1642号“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批准。
    二、2006年4月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非公开发行股票4亿股,增发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收购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及投资其拥有的北京东风乡的1#、2#、3#地块的土地开发。
    2006年4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受让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共计6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10月8日,本公司领取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截止2006年12月22日,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向北京商务局的股权变更申报,领取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以上股权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