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现场提出临时提案或修改原议案。
    2、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3日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国际商会大厦A座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明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66,987,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审议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66,987,53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为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全增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