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10月13日分别以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讨论了公司为控股40%的子公司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展期贷款叁亿伍仟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表决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五位监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董事会议对上述议案的审议意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