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9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5年9月26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由卢志强董事长主持,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均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讨论了对参股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按比例追加投资人民币1.2亿元,以现金出资方式增加武汉公司注册资本的事宜,以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武汉公司股东之一为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企业,追加投资事项属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卢志强、李明海、黄翼云、郑东、张崇阳、曹端尧均在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属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因此,公司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本项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性问题进行了讨论,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决定将本项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参股的武汉公司自成立三年来,一直秉承高起点原则,坚持规范、务实作风,抓住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不断推进CBD建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土地确权工作取得了关键的阶段性成果,全面推出品牌战略,扎实做好土地营销,进一步加快工程准备,公司可预见的未来收益较为可观。公司按比例追加对武汉公司的投资,是为了加快武汉王家墩CBD的建设进程,是保证公司尽快取得效益的重要措施。此事项已事先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就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事宜、公司法人股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股东构成发生变化事宜对原章程进行修改。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时间定为2005年11月19日(星期六)。
    特此公告。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