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2月12日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8号荟芳园A栋3楼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长卢志强主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9名,所持有及代表持有的股份共118806242股,占总股本的48.6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关于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审议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四项规章制度;审议了合作开发北京市东风乡住宅项目《合作补偿合同书》。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11880624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同意11880624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三)、《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11880624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11880624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五)、《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同意11880624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六)、关于合作开发北京市东风乡住宅项目签署《合作补偿合同书》的议案,同意11805024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弃权75600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数的0.64%,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蔡体法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光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