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27日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4月7日在深圳以现场召开方式进行,应到会董事6人,实到会董事5人,李静强董事因公出差委托管同科董事长代为表决,会议由管同科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1,639,239.45 元,经胡国志会计师行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555,000.00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拟按母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2,645,372.0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2,264,537.20元及5%法定公益金1,132,268.60元;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5,12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2,256,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5,986,233.65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通过了聘请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即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胡国志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2006年度A、B股审计机构。
    以上第一、二、三、五项议案,董事会将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