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66.24%的股份)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国家股700万股(占总股本的4.28%)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从2003年11月5日至2004年11月4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