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994年度股东大会于1995年5月25日上午在深纺大厦6楼会议厅召开, 出 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7人,代表股份8230万股,占总股本的66.84%,符合国家及本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经参加会议的全体股东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 案,即每股红利0.15元人民币,具体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0.50元人民 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聘请199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法律顾问 的议案。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