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5月28 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应到会董事5人,实到会董事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200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决定2001年6月29日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六楼会议厅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22,717,074.35元, 经胡国志会计师行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后 的净利润为25,630,000.00元,鉴于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4,249,685.62元,根 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0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2,717,074.35 元拟 不予分配,全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根据深证办发字(2001)73号“关于设置独立董事 的监管建议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增加两名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作以下相应 修改:
    (1)增加以下内容为第一百一十九条:“公司设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 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方面的较深造诣和工作经验;对公司的行为在客观独立的基 础上发表意见;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除本章程第八十四、八十五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外,独立董事不得 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公司股东或股东单位的任职人员;
    (二)公司的内部人员;
    (三)与公司关联人或公司管理层有利益关系的人。
    独立董事的选举或更换、任期、义务、权利等均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其它条 款序号依次顺延。
    (2)由于增设独立董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相应 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6.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其它事项。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国家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 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书。
    2.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半小时到深圳市华强北路3 号深纺大厦六楼会议厅 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3776043 传真:0755-377613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六楼 邮编:518031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