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1997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增资配股的决议,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 字[1997]64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7年实施配股:以当时本公司总股本13013万股为 基数,按10∶2.72727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配股价为6.5元/股。社会公众股 股东除按上述比例认购配售股份外,还可自愿按不超过10∶9.51 的比例受让发起人 法人股的配股权,法人股配股权的转让费为0.2元/股,即法人股转让股价格为6.7元/ 股。股权登记日期为1997年8月28日,除权日:8月29日,缴款日期为9月2日至9月 15 日,转配股共计配售1,286,272股。此次配股后,本公司未实施配股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允许转配股上市流通的文件精神,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 本公司转配股1,286,272股于2001年1月9日上市流通。转配股上市流通后,本公司总 股本不变,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转配股上市前 转配股上市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84,870,500 84,870,50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含发 101,129,600 101,129,600
起人股份和定向法人股)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1,286,272
未上市流通股合计 102,415,872 101,129,600
二、已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36,722,280 38,008,55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高管持股) 187,320 187,320
已流通股份合计 36,909,600 38,195,872
三、股份总计 139,325,472 139,325,47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