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今年十月十五日以通讯方式召开,9名董事参加了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董事长吴光权、董事仇慎谦由于关联原因回避了表决。经9名参加表决的董事同意,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为扩大本公司物业管理经营的规模,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物业品牌化管理经营的水平,促进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公司与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深圳中航物业公司签署的《关于向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出资的协议》,由本公司对经评估及增资扩股后的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有该公司50%股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