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9月26日,本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华富支行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并办理了借款手续。期限:自2003年9月26日起至2004年3月25日止。利率:4.536%。用途:归还原额度项下贷款。由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