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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3月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简称招行福田支行)签署了《授信协议》,招行福田支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为3800万元人民币、22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一年,从2003年3月18日起到2004年3月18日止。
    近日,本公司与招行福田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办理了上述3800万元人民币借款事项,用于资金周转,期限一年,自2003年3月18日起至2004年3月18日止,利率为年息4.779%。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为此项借款提供担保。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