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4月10日 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监事会二○○一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公司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二○○二年财务预算报告。
    三、同意公司关于二○○一年度分配利润的请示。
    四、同意公司关于弥补亏损的请示。
    五、同意公司关于预计二○○二年利润分配政策的请示。
    六、同意公司二○○一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同意公司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同意吴初晓、刘跃珍、李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同意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一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