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00一年九月二 十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五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班子成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对本公司巡检后下发 的《关于要求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决定按照整改 通知的要求,尽快整改本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规范公司的运作。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发现问题的整 改报告》。四位董事因故未到会,除一人出国公干未归外,其余三人会后均以书面 形式同意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