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详见公司相关决议公告)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96号文件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新股不超过14000万股。
    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