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5月11 日召开 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2000年末本公司总股本139,325,4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 利0.8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股东及高管股持有人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64元人民币。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7月6日,除息日为2001年7月9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结 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一)、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7月10 日由深圳证券结算公司通过股东托管证 券商直接划入股东资金帐户。法人股、高管人员持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二)、若投资者在2001年7月9日办理了转托管, 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 取。
    五、咨询机构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电话:(0755)3689888转13253
    传真:(0755)368890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