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9月29日,本公司在江苏省昆山市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竞得位于昆山市开发区前进路南、洞庭湖路西面积为1969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住,容积率1.8,建筑面积为354,524.40平方米。本公司竞得该地块的价格为土地面积每平方米2400元人民币,总价款为472,699,200元人民币。本公司已接到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发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并将于2006年10月9日前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关于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