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三家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3 月7 日下午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3 月3 日——2006 年3 月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3 月3 日至2006 年3 月7 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3 月3 日9:
    30 至2006 年3 月7 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 年2 月17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68 号深圳格兰云天大酒店26 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性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2 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 年2 月18 日、2006 年3 月3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6 年2 月17 日下午3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A 股股票自2006 年1 月16 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2 月6 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 年1 月25 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时,既在深交所交易系统上投票,又在深交所互联网上投票,以互联网上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68 号航空大厦32 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电话:0755-83689888-13253,13221
    指定传真:0755-83688903
    联 系 人:杨祥、李扬
    3、登记时间:2006 年2 月20 日—3 月6 日期间的工作日9:00—16:00,及2006 年3 月7 日9:00—14: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 年3 月3 日至2006年3 月7 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43 ;投票简称:南光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举例,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360043 南光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360043 南光投票 1.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360043 南光投票 1.00元 3股 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流通股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站: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 2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3 月3 日上午9:30 至2006 年3 月7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查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查询,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之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 年2 月1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 年2 月20 日—3 月6 日期间的工作日9:00—16:00,及2006 年3 月7日9:00—14:30。
    3、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689888-13253,13221
    指定传真:0755-83688903
    联 系 人:杨祥、李扬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1 月25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范围: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