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5年12月21日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出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05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亲自参加会议表决监事5人,包括丁靖国、金文照、王军、崔欣、郑春阳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