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4年12月30日,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格兰云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土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举行的A906-0285宗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以人民币50600000元的价格竞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土地用途为酒店用地,土地面积为40004.37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3,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50年,从2004年12月30日起至2054年12月29日止。同日,深圳市格兰云天大酒店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署了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深地合字(2004)4130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2004年12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中航观澜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举行的A906-0288宗地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过程中,以人民币25000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土地面积764444.82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8,建筑面积13760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70年,从2004年12月30日起至2074年12月29日止。同日,深圳中航观澜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署了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深地合字(2004)4129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